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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城横四路综合整治工程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发[2013]5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综合整治范围:峡南溪路至雪玉路、双桂路至龙河路与平都大道东段交汇口,全场6.3公里,设计总面积约106804平方米。
2.3投资规模:约6900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中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外地企业须具备重庆市园林局出具的《重庆市市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渝资格审查备案书》,并在开标时出示《重庆市市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渝资格审查备案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2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12时00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日10时00分, 地点为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丰都县建委大楼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