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钢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533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腐钢管”已获渝发改投[2010]9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的钢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防腐钢管 一批
3资质要求
投标资质及证明文件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
(除招标文件要求是原件的外,其余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一)经销商资格条件(所代理的产品应满足(二)的条件)
1.1. 法人地位: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经营企业,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
1.2.授权委托:
(1)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
(2)不接受具有选择性的报价和备选方案。
(二)生产厂家资格条件
2.1、法人地位: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生产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业绩,并获得用户的好评,为此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及资料。
A、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要提供2012年1月至今签订的防腐钢管同规模购销合同二个,同规模购销合同:单个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
B、为此投标人应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必须提供2012年至2013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2012年至2013年均无亏损。
2.3、专业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本次招标钢管的制造和供货的专业能力和生产经验,为此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及资料:
A、营业执照、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出具的涉水材料检测合格报告、以及国际产品质量认证IS09000系列证书。
B、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防腐卫生许可证。(若无防腐卫生许可证,可与专业防腐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并指明牵头单位。)
2.4、投标人应保证本次投标时所提供的钢管在技术上是成熟的,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钢管必须是符合本投标书技术要求的产品,不得转卖他人产品,并不得提供投标人联营企业的产品,为此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原件。
2.5、根据防腐钢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人须确认其产品使用寿命40年以上、与使用寿命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为此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原件和使用寿命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
2.6、投标人必须在渝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提供投标人所签订的库房租赁文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本次招标货物供货运输距离不超过6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的运距(承诺书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在重庆市境内的可不出具重庆市办事机构和库房所在地点的证明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3月17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其答疑文件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5年3月20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8日14:00时,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