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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用脚手架钢管与扣件送样检测工作的通知
    浏览: 该信息长期有效发布时间: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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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用脚手架钢管与扣件 送样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 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用脚手架(包括操作架、支模架等)钢管与扣件送样检测工作,提高施工现场脚手架钢管与扣件质量管理水平,有效防控脚手架坍塌引发群死群伤事故,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与存在的问题,现对我市建筑施工用脚手架钢管与扣件送样检测工作强调如下: 一、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08)、《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2006)等有关规定开展脚手架钢管与扣件送样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参数)应不少于“重庆市建筑施工脚手架钢管与扣件送样检测基本项目(参数)表”(附件)要求的项目(参数)。 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附件中钢管与扣件的检测项目(参数),选择检测资质中明确具有钢管、扣件检测资质与对应检测项目(参数)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资质可从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网查询)。 三、检测机构开展的钢管与扣件检测工作应与自身检测资质及检测项目(参数)一致,不得违规出具检测报告。 各区县安全站、市安管总站监督科应加强对辖区内建筑施工用脚手架钢管与扣件送样检测工作的监管,对发现施工单位不按要求进行送样检测、监理单位对送样检测监理不到位、检测机构违规检测的,应严格要求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 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安管总站总工办(电话:023-63672077)咨询。 附件:重庆市建筑施工脚手架钢管与扣件送样检测基本项目(参数)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2016年1月26日 抄送:委领导,办公室,建管处。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印 附件下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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