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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市安办《关于宣传贯彻国家安监总局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
    浏览: 该信息长期有效发布时间: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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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关于转发市安办《关于宣传贯彻国家安监总局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建筑安全站、本市及中央在渝建筑施工企业: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全国企业负责人写了一封公开信《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根据安委办〔2014〕21号文件要求,现将公开信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公开信内容纳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同步进行学习贯彻。 二、各单位要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大力宣传贯彻公开信的内容和精神。 三、各单位要将传达学习公开信和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把公开信和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和贯彻情况作为督查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各区县安全站要及时将公开信转发至所属建筑施工企业,总站负责转发至中央在渝和市属建筑施工企业。并于12月12日前将签名回执表传真至安全总站63672073。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生命安全是 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 2.宣传标语 3.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区县安全站或企业负责人回执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2014年12月9日 抄送:委领导,办公室,建管处。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办公室 2014年12月9日印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 附件下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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