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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施工现场钢筋机械连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浏览: 该信息长期有效发布时间: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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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关于开展施工现场钢筋机械连接质量 专项检查的通知 渝建质监〔2014〕035号 各区、县(自治县)质监站、总站各监督科: 目前,在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大量采用钢筋机械连接型式,其中滚轧直螺纹接头型式更是被普遍应用,对提高施工工效和质量起到相当作用,但近期在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钢筋机械连接存在较多质量问题;为加强施工现场钢筋机械连接质量管理,保证钢筋工程质量,决定近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钢筋机械连接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处于钢筋工程施工阶段并采用机械连接型式的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及《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的相关规定采用钢筋连接型式; 2、接头产品的质量保证资料; 3、机械连接的工艺性检验; 4、施工企业的检查工具配备及自检; 5、施工企业的技术交底; 6、机械连接现场质量抽查。 三、工作要求及安排 本次检查采用区、县(自治县)质监站自行组织本区域内在建工程的机械连接质量专项检查,市质监总站对市管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并对主城各区的有关工程进行督查。检查中发现凡是不合格的机械连接工程,各质监站应严格要求并督促整改,机械连接接头质量现场检查不合格的,应统一要求撤除整改,营造机械连接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 (一)区、县(自治县)自查阶段 1、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7月10日。 2、自查工作由各区、县(自治县)质监站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进行,检查工程项目应全覆盖,每个被检查项目应填写检查用表,形成检查记录。 3、各区、县(自治县)质监站应认真总结汇总检查结果,深刻查找问题根源,深入分析本区域机械连接的质量状况,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建立长效应对机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并将检查结果报市质监总站总工办。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 63672011 (二)市质监总站抽查阶段 1、时间:2014年7月11日至2014年7月31日。 2、市质监总站将组成3个督查组(详见附件1),对主城各区的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并随机抽查不少于3个工程的钢筋机械连接质量情况。 3、对检查出的不合格工程,检查人员应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市质监总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全市通报。 附:1、督查组成员构成及检查区县划分.doc 2、钢筋机械连接检查表.doc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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