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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有关问
    浏览: 该信息长期有效发布时间: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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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关于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全市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的通知》(渝建发[2010]10号)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运行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及检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渝建质监[2011]080号)的要求,我市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已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启用,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我市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建设,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软件中有关问题修改程序 各检测机构在使用检测管理软件过程中,如发现软件中委托编号、检测报告内容或格式等有不完善或其它问题需要软件开发公司修改软件中有关内容时,请直接与总站管理科联系,软件公司在接到总站的书面材料后方可进行修改,如直接与软件公司联系并要求其修改软件相关内容的,软件公司将不予处理。 二、编号规则 在渝建质监[2011]080号文件有关要求的基础上,为便于计算机程序化处理,解决《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分类标准》(JGT/T181-2009)(以下简称检测分类标准)中未包含的检测项目,现对全市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编号规则和样品编号规则中检测项目分类代码要求补充如下: (一)对于渝建质监[2011]080号文件附件二及检测分类标准(JGT/T181-2009)中已包含的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分类代码按分类标准中2.4.1条执行,即检测代码由检测领域、类别、项目和参数代码共七位构成,出具多参数的检测报告时,参数2位代码用数字“00”补齐,如“普通混凝土”检测分类代码为“Q031209”,“水泥”检测分类代码为“Q030200”。 (二)对于渝建质监[2011]080号文件附件二及检测分类标准(JGT/T181-2009)中未包含的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分类代码按分类标准中2.4.2条执行,各检测机构发现此类未包含的检测项目应及时向总站管理科报告,检测分类代码由总站统一确定后通过电话、文件、网络等方式及时公布。 (三)目前总站已收集到的未包含的3个检测项目“灌浆砂浆抗压强度”、“耐碱玻纤网格布”和“路面基层压实度(包含水稳层)”,检测分类代码分别确定为“补Q090625”、“补Q170700”和“补P300509”。 总站管理科联系电话(传真):63670677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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